第一条 协议主体与定义
1.1 本协议由您(以下简称「承租人」或「用户」)与欢租星平台运营方泉州融创荣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「平台」或「出租方」)共同缔结。欢租星官方网站为 huanzuxing.com,移动应用为「欢租星」App。
1.2 「租赁物」指用户通过平台下单租赁的手机、相机、电脑、游戏设备等数码产品及其配套附件。
1.3 用户勾选「同意」并提交订单,即视为已阅读、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,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。
第二条 服务内容与下单
2.1 平台向用户提供数码设备的在线租赁服务,包括选品下单、信用评估、设备交付、租期管理、归还验收、续租与买断等。
2.2 用户下单时须如实填写收货信息并完成实名认证。平台有权根据信用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免押及免押额度,或要求用户支付相应押金。
2.3 订单经平台审核通过并完成首期租金支付后即生效。平台将按照约定时间发出租赁物并提供物流单号。
2.4 用户应确保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冒用他人身份下单的,平台有权取消订单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第三条 租金、押金与支付
- 3.1 租金以订单页面展示金额为准,可按月/按期支付,支付方式以平台支持的渠道为准;
- 3.2 符合信用免押条件的用户可享受 0 押金租赁;其他用户须在设备发出前支付押金,押金在租赁物归还验收合格且无未结费用后全额退还;
- 3.3 用户授权平台在租金到期日从用户绑定的支付账户中代扣当期租金;
- 3.4 逾期支付租金的,平台有权按约定收取违约金,并采取暂停服务、催收、上报信用机构等措施。
第四条 租赁物的交付与验收
4.1 租赁物在出库前均经过平台专业质检,随附质检报告。用户签收时应当场核对设备型号、序列号及外观状况。
4.2 如签收时发现设备与订单不符或存在明显外观损伤,用户应在签收后 24 小时内联系平台客服并提供影像凭证,逾期视为验收合格。
4.3 租赁物自用户签收之日起,毁损、灭失的风险由用户承担(物流运输途中及归还寄回途中的风险按约定另行划分)。
第五条 租赁物的使用与保管
- 5.1 用户应在正常使用范围内合理使用租赁物,不得拆解、改装、越狱、刷机或擅自维修;
- 5.2 未经平台书面同意,用户不得将租赁物转租、转借、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;
- 5.3 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平台或实际出租方所有,用户仅享有租期内的使用权;
- 5.4 用户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及配件、包装,避免进水、摔落、挤压等损坏情形。
第六条 续租、归还与买断
6.1 续租:租期届满前,用户可在 App 内申请续租,续租租金按页面公示价格执行。
6.2 归还:租期届满,用户应按平台指引将租赁物寄回或预约上门取件。平台收到设备后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;验收合格的,订单完结,押金(如有)按原路径退还。
6.3 买断:用户可按页面公示的买断价格购买租赁物,支付完成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,订单完结。
6.4 租期届满后用户既未归还也未续租的,视为逾期,平台有权收取逾期费用并依法追索租赁物。
第七条 损坏、灭失与赔偿
- 7.1 租赁物发生非自然损耗的损坏(如碎屏、进水、变形等),用户应承担维修费用,维修费用以平台指定售后网点的检测结果为准;
- 7.2 租赁物灭失、被盗或损坏至无法修复的,用户应按订单约定的赔偿标准予以赔偿;
- 7.3 已购买平台保障服务的用户,在保障范围内可按保障规则减免相应费用;
- 7.4 自然损耗(如轻微使用痕迹)不影响归还验收。
第八条 违约责任
8.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8.2 用户存在恶意逾期、拒不归还、转租转卖等行为的,平台有权单方解除协议、收回租赁物、扣除押金,并要求用户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(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、诉讼费、催收费用)。
8.3 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灾害、政府行为、物流大面积中断)导致无法履约的,受影响方可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。
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9.1 本协议的订立、履行、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9.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平台运营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条 其他条款
10.1 平台有权根据业务调整适时修订本协议,修订后的协议将通过网站公告或 App 通知公示。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。
10.2 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。
10.3 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,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:
- 公司名称:泉州融创荣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
- 客服电话:400-9661917
- 客服邮箱:18559821119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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